工程公司老闆:「一個工地5、6個人,一個月報也不到5萬元,他一個人就報5、6萬元。」
業者透露,因為程姓男子影響工作品質,前年3月將他開除,竟然意外發現,他從2008年12月到隔年9月,兼任「台中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」鑑定人,有11次接受台中地院委託,勘驗或調解房屋裝潢糾紛,也受邀參加演講,甚至兼差期間的開銷,也拿來報公帳。
工程公司老闆:「他自己開賓士,是員工告訴我才曉得,他自己也承認他有啊。」
業者氣不過,員工領薪水,卻又兼差做別的事,還拿兼差的帳單報帳,每個月都超過5萬元,向法院提告,台中地檢署認定程姓男子,詐領前公司多筆款項,將他依詐欺罪嫌起訴。
更新日期 : 2013/3/14 12:42
內容來源 : TVBS新聞
江律師新聞導析
於現今社會,受薪階級同時身兼數職屢見不鮮,惟於兼職前,建議先仔細審視勞雇契約內容,且兼職內容與原本工作有無利益衝突,或影響原本勞務之執行,或是有害於原雇主之利益等情形。
(一)違反勞雇契約、工作規則,可能有懲戒處分。
(二)於民事上涉及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,雇主亦得就其所得行使歸入權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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