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看廟會睪丸被炸飛 廟方安慰「少一顆功能不變」挨告  

▲台灣民間信仰活動常施放煙火、鞭炮慶祝,但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傷亡,警方提醒民眾看熱鬧還是要保持距離,謹守安全第一的原則。

 

姑且不論廟方的民刑事責任為何,本事件可從下列述點反向思考被害人將面臨之問題,供未來參與此類活動者考量:
一、依司法實務而言,被害人在民事賠償方面,首需面對的必定是舉證何人所為?證據?
二、若被害人有投保意外保險時,參與此類活動是否屬於除外不保之情形?
三、若受傷者是小孩,那帶他去該場合的人是否有其他民刑事責任?假設是隔壁鄰居帶去的呢?

奉勸參與這類活動之大家,多注意自身安全,避免憾事發生。
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40630/373202.htm

參考法條:
民法第184條
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,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。
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,致生損害於他人者,負賠償責任。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,不在此限。

保險法第131條
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,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。
前項意外傷害,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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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 

神明遶境搞得像打仗一樣!新北市中和區上月一場廟會活動,竟有信徒沿途施放威力驚人的「三吋雷」,不只把七爺神像的頭給炸了,還造成4人輕重傷,其中游姓男子下體傷勢嚴重,送醫後右側睪丸慘遭醫生摘除,沒想到廟方居然推卸責任稱「睪丸切掉一顆還可以用」,氣得他決定提告重傷害求償。

 

東德宮建宮50周年遶境祈福活動,上月18日回鑾時發生了「七爺爆頭」事件(見下圖/資料照片),信徒紛紛走告是七爺看見危險,替大家擋掉災難,「救了好多人喔!」不過46歲的游姓男子就沒那麼幸運了,事發當時他帶著16歲長子、5歲么子在路邊看熱鬧,沒想到最後一家3口通通被鞭炮炸到掛彩。

 

游男向平面媒體投訴,當天有人在街上不停施放高空煙火,前幾發都順利飛向天空,但後面幾發卻朝人群亂竄,嚇得他趕緊一手拉住長子、一手抱起么子逃命,但沒跑幾步只聽到「碰」的一聲巨響,回過神來就看到自己下體血流不止,穿著牛仔長褲的長子腳踝也被炸傷,么子則是臉、腿被灼傷。

 

游男被送抵附近醫院後,醫生檢查傷勢發現他的右側睪丸已經「血肉模糊」,不得已只好動刀切除,游男住院治療半個月痛不欲生,廟方一開始只包了2千元紅包,後來發現傷勢嚴重才加到3萬6千元,不過卻要求游家人「封口」不得接受媒體訪問,還說「睪丸少了一顆,功能還可以用。」

 

游家事後向東德宮求償,東德宮卻說不知道是誰放的煙火,也找不到放煙火的人,「我們只是負道義上的責任!」專家指出,當天傷人爆頭的煙火叫「三吋雷」,光是直徑就超過7.5公分,想施放必須先報請核准,而且只能用在國慶等大型活動,居然有人把它拿來巷弄裡點燃,「簡直是想殺人!」

「好險我趕緊把小兒子抱起來,不然就炸到他的頭了!」看個廟會看到睪丸被炸飛,游男受訪時想起當天過程仍心有餘悸,一旁的長子也附合著說:「當時狀況就好像原子彈爆炸!」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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