駿騰法律事務所 江曉俊律師解悉

 

青少年血氣方剛,常常為了替同儕出一口氣,
因而到場助勢,甚至是下手毆打他人,
然而若是聚眾鬥毆有造成人員死亡或者是受傷的情形時,
凡是在場沒有動手之人,都得負上刑事責任,
而在法院實務上也不乏此類案件,
常有被告認為「我只是朋友打電話叫我過去,我什麼都沒做,為什麼要判我罪?」

建議青少年多注意這類活動是否參與?身為父母、家長之長輩,多教導晚輩此類觀念,避免身陷囹圄。

資料來源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40703/374444.htm

參考法條:
刑法第283條
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,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,處三年以
下有期徒刑,下手實施傷害者,仍依傷害各條之規定處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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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華城青少年打群架 警察來了…人散去、撿到開山刀  

 

東森新聞記者廖峰祥/台北報導

今天(3日)凌晨3點多,一群青少年在知名百貨公司京華城的12樓夜店,疑似酒後起了口角,兩派人馬爆發激烈的口角衝突,造成6人受傷送醫,而這群人還邊打架還邊找人來助陣,就連看到警察到現場也不怕,一度叫囂,最後才一哄而散。

男子被送上救護車,就連躺在擔架還繼續講手機,另外有人蹲坐在地,滿臉疲憊。三更半夜,一大群年輕人出現在京華城1樓,每個人臉上露出凶惡神情,他們聚眾叫囂,連警察到場,也不看在眼裡。

京華城青少年打群架 警察來了…人散去、撿到開山刀  

凌晨3點多,10幾名青少年原本在京華城12樓的夜店玩樂,結果疑似喝了酒,兩派人馬起了口角,雙方在一樓爆發肢體衝突,一共6人送醫,他們有臉部撕裂、大腿、腹部穿刺等刀傷。保全表示原本大約只有10幾人,沒想到衝突越演越烈,人也越聚越多,而且似乎火氣還很大。

 

只見一群人雖然看到警方到場,還是聚在一起,不斷講電話,似乎想擴大衝突。直到到警方上前,這群少年馬上拔腿就跑,鑽上停在路邊的轎車,加速離開。員警事後在現場找到疑似鬥毆時留下的木棍和開山刀,立刻帶回警局處理,並且要詳細查清楚,衝突到底怎麼發生的。


京華城青少年打群架 警察來了…人散去、撿到開山刀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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